1994年以来,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南泥湾人民法庭先后10余次被宝塔区法院评为先进集体,8次受到宝塔区委、区政府的表彰,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“树立圣地法院形象”先进单位、“人民满意的好法庭”,被陕西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,并被评为“人民满意的好法庭”;2004年被陕西高院评为调解工作优秀法庭;200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。
作为地处革命老区的人民法庭,在当前的审判实践中,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南泥湾人民法庭努力总结和发扬“马锡五审判方式”的经验、精神,作出了突出的业绩。该法庭始终坚持巡回办案、就地审理、电话诉讼立案等便民措施,深入田间地头,为群众解决纠纷,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。 南泥湾法庭的“便民电话诉讼立案”制度已实行了10多年,10多年来,该法庭累计共印制了1万多张留有法庭电话号码、地址、服务承诺等内容的“便民电话诉讼卡”,向辖区各机关单位、乡镇两委会、治保、调解组织负责人、诉讼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发放,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,使许多当事人打官司由过去需要跑法庭五六趟,减少到现在的一两趟,案件的平均结案周期也大大缩短。现在,随着辖区交通、通讯条件的不断改善,该法庭又在“诉讼卡”上加印了法庭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,以保证群众能及时联络。该法庭的做法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和当地党委、人大的褒扬。 南泥湾法庭还坚持开展巡回审判,把田间、院落、炕头当作审判台,随时随地开庭,上门为群众排忧解难,无论是邻里地界、水路出路、债务赔偿纠纷,还是夫妻不和、婆媳纷争等,一个个矛盾,一个个纠纷,在巡回法庭的及时审判调解下得到了化解。而法庭也通过一个个案例,教育了周围的群众,群众亲切地称南泥湾法庭为“手提式法庭”。 今年3月,一对中年夫妇把绣着“悬明镜民无叹怨、布法典国有纲常”字样的锦旗送到南泥湾法庭庭长荆少华的手中,对该法庭成功处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深表感谢。2005年5月18日,松树林乡卫生院在陈子沟小学为该校学生注射疫苗后,未对针头、针管等医疗垃圾做及时收集清理,陈子沟小学也未对医疗垃圾的危害及时向学生进行宣传教育。5月19日,该校学生汪国旗在玩耍时,用所捡针头将同学汪帅的右眼扎伤,经多方治疗,共花去医疗费12336.76元,在支付万余元治疗费后,汪帅的父母已无钱支付继续治疗费。2006年9月5日,汪帅的母亲马世梅一纸诉状将松树林卫生院、陈子沟小学以及汪国旗告上法庭。受理该案后,庭长荆少华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,并多方协调。虽然因多种因素未能使原、被告达成调解协议,却为之后的判决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。判决作出后,原、被告双方都比较满意,均未提出上诉。判决生效后,松树林乡卫生院及汪国旗的父母主动将19876.2元赔偿款交到了法庭。之后,法庭及时将赔偿款转交给了马世梅,为儿子眼睛操碎了心的马世梅激动地说:“真是太感谢你们了,我儿子的眼睛终于有希望了,感谢共产党和人民法官!” 多年来,南泥湾法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务宗旨,针对社会普遍关注、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、热点问题,深入探索并实行各项为民、便民、利民、护民的新举措,简化程序,速裁速决,快立快审,快执快结。2006年7月4日,官庄乡圪塔塬村村民委员会因用电和果园承包分别与村民翟堂、曹玉会发生纠纷,双方矛盾激化。乡领导、派出所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,给法庭打来求助电话。荆少华闻讯后当即赶到现场,在了解事情的基本情况后,他认为这两起纠纷属于法庭受案范围,当即指导村委会书写诉状,提起诉讼。法庭受理案件后,当天便在发生纠纷的果园开庭,随着庭审的逐步进行,谁是谁非变得清晰明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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